問題已解決
丙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度至2021年度發(fā)生的與無形資產有關業(yè)務如下: (1) 2019年1月10日,丙公司開始自行研發(fā)一項行政管理用非專利技術,截至2019年5月31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外單位協作費148萬元,領用本單位原材料成本52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因素),經測試,該項研發(fā)活動已完成研究階段。 怎么寫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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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1)借:研發(fā)支出——費用化支出 200
貸:銀行存款 148
原材料52
2022 05/1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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