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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shí)務(wù)
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2010年~2016年年度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如下,2010年虧損30萬,2011年虧損10萬,2012年盈利5萬,2013年盈利8萬,2014年盈利10萬。2015年盈利5萬,2016年盈利15萬,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虧損彌補(bǔ)政策。該企業(yè)2016年度應(yīng)納稅所得額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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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你好,2010年的虧損是在2011-2015年彌補(bǔ),截止到2015年,2010年還有2萬虧損沒有彌補(bǔ),這2萬不能用2016年的盈利彌補(bǔ),2016年的盈利可以彌補(bǔ)2011年的虧損10萬,因此2016應(yīng)納稅所得額=15-10=5
2022 05/0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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