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以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計量。2017年到2018年相關資料如下: 資料一: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將原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的寫字樓,以經(jīng)營租賃的方式租給乙公司,租期18個月,當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16000萬元,賬面原值15000萬元,已計提折舊3000萬元。 資料二:2017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第一個月租金收入125萬元,存入銀行。12月31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17000萬元。 資料三:2018年9月1日,租賃期屆滿,甲公司以17500萬元的價格出售該寫字樓。 要求: (1)寫出出租寫字樓的分錄; (2)寫出2017年3月31日收到租金的分錄; (3)寫出2017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變動的分錄; (4)寫出處置該寫字樓的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2017年3月1日出租寫字樓: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16000
累計折舊3000
貸:固定資產(chǎn)15000
其他綜合收益4000
(2)2017年3月31日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125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125
(3)2017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變動: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1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
(4)2018年9月1日處置寫字樓:
借:銀行存款175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17500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17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16000
——公允價值變動1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
貸:其他業(yè)務成本1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4000
貸:其他業(yè)務成本4000
2022 04/28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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