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一:2×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5000萬元購入乙公司當日發(fā)行的期限為5年、分期付息、到期償還面值、不可提前贖回的債券。該債券的面值為5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6%,每年的利息在次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將購入的乙公司債券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資料二: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5100萬元(不含利息)。 資料三:2×20年5月10日,甲公司將所持乙公司債券全部出售,取得價款5150萬元存入銀行。 不考慮相關稅費及其他因素。要求: (1)編制甲公司2×19年1月1日購入乙公司債券的會計分錄。 (2)分別編制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確認債券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和2×20年1月1日收到利息的會計分錄。 (3)編制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對乙公司債券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分錄。 (4)編制甲公司2×20年5月10日出售乙公司債券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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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000
貸:銀行存款5000
(2)2×19年12月31日
借:應收利息300
貸:投資收益300
2×20年1月1日
借:銀行存款300
貸:應收利息300
(3)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5100-5000)1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
(4)
借:銀行存款515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000
——公允價值變動100
投資收益50
2022 04/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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