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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匯算A105090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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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毀損損失以及被盜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9.第9行“五、無形資產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無形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0.第10行“無形資產轉讓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在正常經(jīng)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轉讓無形資產發(fā)生的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1.第11行“無形資產被替代或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形成的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無形資產損失中,被其他新技術所代替或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已經(jīng)喪失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2.第12行“六、在建工程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在建工程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3.第13行“在建工程停建、報廢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在建工程損失中,在建工程停建、報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4.第14行“七、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5.第15行“生產性生物資產盤虧、非正常死亡、被盜、丟失等產生的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中,生產性生物資產盤虧損失、因森林病蟲害、疫情、死亡而產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以及被盜伐、被盜、丟失而產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6.第16行“八、債權性投資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債權性投資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7.第17行“(一)金融企業(yè)債權性投資損失”:填報金融企業(yè)當年發(fā)生的債權性投資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8.第18行“1.符合條件的涉農和中小企業(yè)貸款損失”:填報金融企業(yè)當年發(fā)生的,符合財稅〔2015〕3號規(guī)定條件的涉農和中小企業(yè)貸款形成的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19.第19行“單戶貸款余額300萬(含)以下的貸款損失”:填報金融企業(yè)當年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涉農和中小企業(yè)貸款損失中,單戶貸款余額300萬(含)以下的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0.第20行“單戶貸款余額3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貸款損失”:填報金融企業(yè)當年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涉農和中小企業(yè)貸款損失中,單戶余額3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1.第21行“2.其他債權性投資損失”:填報金融企業(yè)當年發(fā)生的,除符合條件的涉農和中小企業(yè)貸款損失以外的其他債權性投資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2.第22行“(二)非金融企業(yè)債權性投資損失”:填報非金融企業(yè)當年發(fā)生的債權性投資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3.第23行“九、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4.第24行“股權轉讓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中,因股權轉讓形成的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5.第25行“十、通過各種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fā)生的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fā)生的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6.第26行“十一、打包出售資產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將不同類別的資產捆綁(打包),以拍賣、詢價、競爭性談判、招標等市場方式出售形成的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7.第27行“十二、其他資產損失”:填報納稅人當年發(fā)生的其他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28.第28行“合計”行次:填報第1+2+5+7+9+12+14+16+23+25+26+27行的合計金額。 29.第29行“分支機構留存?zhèn)洳榈馁Y產損失”:填報跨地區(qū)經(jīng)營企業(yè)各分支機構留存?zhèn)洳榈馁Y產損失的賬載金額、資產處置收入、賠償收入、資產計稅基礎、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及納稅調整金額。 ?。ǘ┝写翁顖? 1.第1列“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對應項目的資產損失金額。 2.第2列“資產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處置發(fā)生損失的資產可收回的殘值或處置收益。 3.第3列“賠償收入”:填報納稅人發(fā)生的資產損失,取得的相關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shù)慕痤~。 4.第4列“資產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按稅收規(guī)定計算的發(fā)生損失時資產的計稅基礎,含損失資產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5.第5列“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收規(guī)定允許當期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金額,按第4-2-3列金額填報。 6.第6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1-5列金額。
2022 04/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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