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項目2019年開工,直至2020年底仍項目未完工,已結算部分工程款,科目余額如下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項目1 30000(借方余額) 工程結算 67961.17 (貸方余額)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564.5(借方余額)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項目2 30000(借方余額) 請問項目未完工,2021年是否繼續(xù)沿用以上科目記賬一直到工程完工結算,還是需要把余額調整到新收入準則科目?如何調整?

84784983| 提問時間:2022 04/25 09:3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賀漢賓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正在解答中
2022 04/25 09:58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