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項目2019年開工,直至2020年底仍項目未完工,已結算部分工程款,科目余額如下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項目1 30000(借方余額) 工程結算 67961.17 (貸方余額)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564.5(借方余額)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項目2 30000(借方余額) 請問項目未完工,2021年是否繼續(xù)沿用以上科目記賬一直到工程完工結算,還是需要把余額調整到新收入準則科目?如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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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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