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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企業(yè)轉讓專利技術免征增值稅,這個出自于增值稅的哪個部分啊,我咋沒看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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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精神,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免征增值稅。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 ……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fā),是指開發(fā)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tǒng)進行研究開發(fā)的行為。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yè)所得稅。
2022 04/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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