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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思考 ●甲企業(yè)員工陸某,2019年每月應(yīng)發(fā)工資均為1000元每月減除費5000元“三險一金’等 專項扣除為1200元,作為獨生子女贍養(yǎng)老人專項扣除2000元,兩個孩子教育專項扣除2000元。2019年5月, 陸某到某大學(xué)講座,取得一次性勞務(wù)報酬0000元; 7月在雜志上發(fā)表一.篇短篇小說,取得稿酬所5000元; 9月,轉(zhuǎn)讓一項個人專利取得收2入000元。計算:陸某匯算清繳時是繳稅還是退稅?

84785019| 提問時間:2022 04/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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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12000-5000-1200-2000-2000)*12+20000*0.8+5000*0.7*0.8+20000*0.8=56400 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是56400*0.1-2520=3120
2022 04/0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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