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委托乙廠加工一批白坯板,甲廠提供的原木成本為1 000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加工費400萬元,增值稅52萬元。甲廠收回白坯板后全部直接對外銷售,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2 500萬元。乙廠未代收代繳消費稅。 這個消費稅為什么不是按受托方組成計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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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你好,這個題 中沒有給出受托方的計稅價格是多少;不能用受托方的組價,如果受托方有售價,是按受托方的售價
2022 03/0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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