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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與乙方合同198萬含稅,甲乙方商定返稅前50萬給甲方,實際乙方返甲方45.5萬。收甲方4.5萬收中間商承擔50要的1.5萬,最終乙方返45500給甲方私人賬戶,再次返中間商第一次10萬第二次30萬,稅金全部由中間商承擔。乙方與中間商合同105萬不含稅。請問乙方賬戶應(yīng)該剩余多少錢。應(yīng)該收差額多少錢。中間商的利潤是多少錢?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2 01/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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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會計師 ,稅務(wù)師
你好 甲給乙公司198-45.5=152.5 乙公司收4.5+1.5=6-4.55=1.45
2022 01/14 10:55
84785037
2022 01/14 10:58
這是什么意思,我真懷疑你是不是財務(wù)
梓蘇老師
2022 01/2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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