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市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讓一幢寫字樓取得含增值稅收入1000萬元,簽訂了產權轉移書據(jù)。已知該公司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為5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成本為20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費用為40萬元,其中利息支出10萬元,該公司可以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已知開發(fā)費用扣除比例按5%計算,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不考慮地方教育附加。該公司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多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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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金額=50+200+10+(50+200)×5%+1000÷(1+5%)×5%×(7%+3%)+(50+200)×20%=327.26(萬元)
增值額=[1000-1000÷(1+5%)×5%]-327.26=625.12(萬元)
增值率=625.12/327.26×100%=191%
土地增值稅=625.12×50%-327.26×15%=263.47(萬元)
2022 01/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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