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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是個體戶 與生活無法劃分的部分費用 可以用做個人經(jīng)營所得 費用沖抵利潤嗎

84785043| 提問時間:2021 12/2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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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 40%的部分可以用來扣除
2021 12/28 09:41
84785043
2021 12/28 09:42
老師我記得學(xué)的時候有一個混用的可以全額扣除
朱立老師
2021 12/28 09:47
沒有的? ??無法分清楚的個體戶40%扣除 個獨 合伙不得扣除
84785043
2021 12/28 09:49
老師那剩下的60不能稅前扣除嗎 老師會像業(yè)務(wù)招待費有孰低政策嗎
朱立老師
2021 12/28 09:52
是的60%的部分不能稅前扣除 沒有孰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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