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300萬元貨物外加50萬元換取乙350萬元貨物(或者甲300萬元貨物換取乙貨物,另支付乙50萬元差價),為什么只有貨物的價值650萬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而另支付的50萬元不作為計稅依據(jù)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甲300萬元貨物外加50萬元,換取乙350萬元貨物
比如站在甲的角度,相當于銷售了300萬的貨物,同時購進的了350萬的貨物,所以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是650萬,而不是700萬啊?
50萬是因為300萬的貨物不夠,所以需要支付的補價啊,這里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是650萬,而不是700萬啊?
2021 12/23 22:08
閱讀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