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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公司購買的水杯(價錢不貴,數(shù)量多)贈送給他人,是不是應該計入招待費里 我家自己設計的LOGO想有自己的品牌,這個杯子印有自己品牌然后贈送給他人,這個可以算廣告宣傳費嗎 做銷售費用——招待費,還是宣傳費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1 12/2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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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自己公司購買的水杯贈送給他人,應當計入招待費。 杯子印有自己品牌然后贈送給他人,算廣告宣傳費。
2021 12/22 16:31
84784978
2021 12/22 16:52
我家這個就屬于業(yè)務宣傳費的科目唄
84784978
2021 12/22 16:53
納稅調(diào)整,營業(yè)收入的15%可以稅前列支唄
大海老師
2021 12/22 16:58
對,你的理解完全正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四條?企業(yè)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jié)轉(zhuǎn)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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