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21年的年終獎是1月發(fā)放,現(xiàn)在新政策不是年終獎金要與發(fā)放月份一起申報個稅的吧,等1月把工資和年終獎一起計提發(fā)放的話,今年12月是不是就不用計提年終獎金了,不然重復(fù)計入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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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可以在12月份計提,在一月份發(fā)下去。
2021 12/15 10:43
郭老師
2021 12/15 10:43
這份發(fā)下去的話,你的獎金就不能單獨申報了,需要合并到工資。
84785013
2021 12/15 10:44
12月計提就是借管理費用 貸應(yīng)付職工薪酬 這樣吧,但是1月份是于工資一起合并計稅個稅的,這樣能分的清嗎
84785013
2021 12/15 10:46
我這樣1月一起與工資計提可行嗎,1月的工資也是一月發(fā)
郭老師
2021 12/15 10:46
對的,可以這么做的。
84785013
2021 12/15 10:48
1月收到年終獎,本來就是過了單獨計稅的時間,要與工資一起合并申報吧
郭老師
2021 12/15 10:51
啊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5013
2021 12/15 10:55
那就12月不計提年終獎了,是吧?我自己這么想是通的,另外一個老師一說我就暈了
郭老師
2021 12/15 10:56
可以的啊,你如果要算到二二年的費用里面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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