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0月,該公司發(fā)生以下經濟業(yè)務:外購原材料一批,貨款已付并已驗收入庫,從供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210萬元。外購機器設備一套,從供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5萬元,貨款已付并已驗收入庫(注:固定資產可全額扣除)。銷售產品一批,取得含稅銷售收入5198萬元。 該公司月初增值稅進項稅額余額為68萬元,計算該公司10月份應納增值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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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算該公司10月份應納增值稅稅額。——5198/(1加13%)*13%減210減5減68;
2021 12/0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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