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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如果去年的工資多計提了,實際發(fā)放是在今年匯算清繳前發(fā)放掉了,這筆費用可以作為去年的費用稅前扣除嗎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1 11/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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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不能。今年發(fā)放的要做納稅調(diào)整。
2021 11/18 13:12
84785040
2021 11/18 13:19
這個回答不是說在匯算清繳前發(fā)放就可以了嗎
玲老師
2021 11/18 13:21
資去年是2020年。需要在2020年匯算清繳前發(fā)放可以稅前扣除。 今年匯算清繳是在22年的5月31號之前,這是兩個不同的時間點。
玲老師
2021 11/18 13:22
去年20年的工資,你在21年5月31號匯算清繳前發(fā)了,可以稅前扣除。
84785040
2021 11/18 13:23
比如2021年年底我計提了工資,實際發(fā)放在2022年的3月,可以計入2021年的稅前扣除嗎
玲老師
2021 11/18 13:24
可以的,可以作為21年的成本費用扣除。
84785040
2021 11/18 13:30
謝謝老師。還有個問題,如果2021年我是多計提了,在2022年實際 發(fā)放的時候我賬上處理把多計提的沖回再重新做分錄了,那我做2021年的匯算清繳的時候把多計提的調(diào)增了,在2022年匯算清繳要不要再調(diào)減呢。
玲老師
2021 11/1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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