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土地增值稅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的問題,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營改增前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營改增后允許扣除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比如營改增之后2021年9月銷售一商品房,合同價不含稅30萬,應交城建稅11月份開發(fā)票在12月繳納,9月底出土增報告的時候,這個城建稅可以扣除嗎?就是應發(fā)生實際9月未繳納的城建稅

84785025| 提問時間:2021 11/1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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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實際繳納的稅費才能作為費用扣除項目
2021 11/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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