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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項目經(jīng)理在稅務代開了張混凝土發(fā)票,稅務在發(fā)票貨物名稱欄填的是:*建筑服務*道路使用的混凝土材料,這張發(fā)票能收做成本嗎?

84785043| 提問時間:2021 11/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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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材料不應該這樣開具發(fā)票的
2021 11/10 10:50
84785043
2021 11/10 10:57
老師,對這個要求可有什么文件規(guī)定呀,
bamboo老師
2021 11/10 11:00
材料是對應銷售貨物 不是建筑服務啊
84785043
2021 11/10 11:04
這張票要退回稅務重開,稅務肯定不愿意的。我要讓她重開,就要有個能說服的依據(jù)
bamboo老師
2021 11/10 11:37
稅務愿意的啊 自己去申請作廢 發(fā)票大類不正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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