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預收丙單位貨款10萬元,存入銀行。 2. 向丙單位銷售P產(chǎn)品15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以銀行存款為其代墊運費20000 元。 3.丙單位交來欠款,存入銀行。 4.上月預收丁單位貸款20萬元,今向其發(fā)出Q產(chǎn)品12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 差額當即匯還對方。 要求:根據(jù)上述業(yè)務,編刺相關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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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請問具體哪里不清楚
2021 09/2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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