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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這個題目為什么在21年5月31日出售時,不用考慮21年1月至5月的投資收益的影響呢?

84785021| 提問時間:2021 07/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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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正常情況下,這個債券的利息,他是在年末的時候才會去計算它的應(yīng)收利息,那么你在5月31號出售,也就是并沒有年末,那么這個期間你出售時候的賬面價值并沒有考慮這個期間的應(yīng)收利息,投資收益,所以不考慮這一塊。
2021 07/18 13:08
84785021
2021 07/18 13:14
那關(guān)鍵是也形成利息了呀?
陳詩晗老師
2021 07/18 13:16
思,形成了利息,但是你在出售的時候,這個利息并沒有單獨(dú)在那個賬上去反應(yīng),這一部分應(yīng)收利息,所以說你出生時候的賬面價值就沒有包含這一塊兒的那個賬務(wù)處理,所以說就不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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