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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甲乙經(jīng)占了份額的3分之二以上了,為什么其他人反對還是有效?

84784986| 提問時間:2021 07/1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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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勤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CMA
同學,您好,按照物權法的規(guī)定,這個是按份持有的財產 規(guī)定是: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jīng)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2021 07/20 06:53
然勤老師
2021 07/3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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