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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居民個人王某2020納稅年度來自甲國的所得項目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元;勞務報酬所得30000元,己按該國稅法納稅3000元;經(jīng)營所得4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元;同時來自乙國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6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納稅1000元;經(jīng)營所得3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元;股息紅利收入2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納稅3000元;來自中國境內(nèi)的工資、薪金收入100000元。 假定王某2019年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一共為30000元。要求:計算該中國居民2020年度的應交個人所得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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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個人綜合所得應交個稅
應納綜合個稅所得額=(5 0000+3 0000+6 0000+ 2 0000 +10 0000)-3 0000-6 0000=17 0000
17 0000*20%-16920=17 080
個人經(jīng)營所得應交個稅=(4 0000+ 3 0000)*10%-1500=5500
合計應繳納個稅=17 080+5500=22580
已預繳個稅甲國可以抵免
(5 0000+3 0000)*(1-20%)*20%=12800>5000+3000? ? 可以抵免8000
40000*10%-1500=2500<4000? 只能抵免2500
已預繳個稅甲國可以扣除
(60000+2 0000)*(1-20%)*20%=12800>1000+3000可以抵免4000
30000*10%-1500=1500<2000只能抵免1500
?最后要交個稅=22580-8000-2500-4000-1500=6580
2021 06/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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