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居民個人王某為境內甲公司的職員,2021年取得下列收入: 每月取得甲公司支付的稅前工資,薪金收入15000元。甲公司全年為王某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已經稅前扣除專項稅額2745元,專項扣除額2000元。王某沒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月為中國境內乙公司提供咨詢取得稅前勞務報酬收入3000元,乙公司已經為王某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40元 4月出版小說一部取得中國境內丙出版社支付的稅前稿酬收入2000,丙出版社為王某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68元 6月取得中國境內丁公司支付的稅前轉讓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500元,丁公司為王某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50元 7月轉讓其私有住房一套取得轉讓收入650000元,該套住房購進時原價為480000元,轉讓時支付有關稅費10000元 12月取得保險費賠款1200 計算王某本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王某本年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王某本年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補繳或者申請退回的個人所得稅 計算王某轉讓其私有住房取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計算取得保險賠款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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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正在計算中,請稍后
2021 12/09 15:16
張壹老師
2021 12/09 15:31
你好,計算如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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