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該文件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老師,我們接的項目要自己采購設備,然后給業(yè)主安裝好,銷售的安裝分開寫的金額,安裝部分可以按3%簡易計稅嗎?我記得只有甲供材和清包工可以,這個規(guī)定又說能簡易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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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使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符合兼營的相關規(guī)定是可以按簡易計算。
2021 05/19 09:25
84784992
2021 05/19 09:32
安裝部分可以按3%嗎?
84784992
2021 05/19 09:50
簡易計稅,那設備的進項可以抵扣嗎?
菲菲老師
2021 05/19 10:13
安裝部分分別核算的可以按簡易計稅3%,對應的簡易計稅安裝部分的進項不能抵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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