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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稿酬所得怎么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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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范圍界定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收入。
2、計稅依據(jù)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
3、稅率:基本稅率為20%,并按應(yīng)納稅額減征30%,即14%
4、應(yīng)納稅額的計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yīng)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yīng)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張某2016年2月取得稿酬50000元,
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0×(1-20%)×20%×(1-30%)=5600(元)。
2021 04/3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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