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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4月份時,分2次發(fā)放工資,發(fā)2月,3月的工資,中間間隔1周發(fā)放,在5月份申報4月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我應怎樣申報呢?2月份應發(fā):5031.14元,實發(fā)5034.14元 。 3月份應發(fā):6180元,代扣個稅35.4元,實發(fā):6144.6元。不用沒有任何費用扣除。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1 04/2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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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頓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這個月發(fā)了多少工資,就申報多少
2021 04/21 22:02
84784971
2021 04/22 10:01
扣稅怎樣計算呢?
思頓喬老師
2021 04/22 10:05
您好,把兩個合在一起計稅,5031.14+6180
思頓喬老師
2021 04/22 10:05
把這兩個加在一起得出的數(shù)據(jù)去計稅
84784971
2021 04/22 10:08
好的。老師我沒記在一起,只算了6180這筆,下個月發(fā)工資時,可以在一起,計算扣除嗎?
思頓喬老師
2021 04/22 10:25
您好,是可以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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