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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mào)達通有限公司為生產(chǎn)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8月 進口貨物,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1500萬元,關稅稅率為10%,海關代征了進口環(huán)節(jié)的增值稅,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進料加工復出口業(yè)務保稅進口料件一批,到岸價格 為1200萬元,海關暫免征稅予以放行,從國內(nèi)市場購進原材料支付的價款為4200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為672萬元。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出口離岸價為3000萬元。內(nèi)銷貨物的銷售額為3600萬元(不含稅)。該企業(yè)出口貨物適用“免、抵、退”稅的稅收政策,上期留抵稅額為150萬元。

84784954| 提問時間:2021 03/2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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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上市公司全盤賬務核算及分析
你好,請問這個具體哪個不清楚
2021 03/30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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