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汽車生產(chǎn)廠為一般納稅人,某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wù): 1)委托中華加工廠加工摩托車20輛,委托合同注明成本為每輛8000元,收到的專用發(fā)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費20000元,稅款2600元;收回后,全部對外銷售,每件不含稅價格為11000元。 2)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車150輛,全部銷售,其中10輛搭配豪華真皮椅套,不含稅銷售價格為每輛25萬元。其余不含稅銷售價格為每輛20萬元。均收取手續(xù)費1000元。 3)本月還特制10輛小汽車贈送給股東6 4)購進(jìn)生產(chǎn)用鋼材10噸,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700萬元,增值稅91萬元。在運輸途中不慎遺失1噸鋼材。特制小汽車生產(chǎn)成本為每輛10萬元,小汽車成本利潤率為8%,小汽車消費稅稅率為3%,摩托車消費稅稅率10%。請計算:汽車廠當(dāng)月應(yīng)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各是多少?可以如何籌劃降低稅負(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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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增值稅
1,11000*13%*20-2600=26000
2,150*25*13%+140*20*13%+1000/1.13*13%=966.54
3,10*6*(25*10+20*140)/150*13%=158.6
4,10*(1+8%)/(1-3%)*13%=1.4474
消費稅
1,11000*20*3%=6600
2,150*25*3%+20*140*3%=196.5
3,10*(1+8%)/(1-3%)*3%
可以考慮成立一4S店專門 銷售公司,由制造企業(yè)銷售到4S店,然后4S店再進(jìn)行銷售,這樣消費稅,就只是在制造企業(yè)銷售時交納。
2020 11/1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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