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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問題請教老師,去年的績效工資分開2次發(fā)放(分別在1月、9月),計算個稅時是否可以第一次發(fā)放的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第二次發(fā)放的計入工資?還是要把2次發(fā)放的一起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或者工資?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0 11/1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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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上市公司全盤賬務核算及分析
你好,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計算方法一年只能一次,剩下的獎金合計在工資中計算
2020 11/1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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