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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某企業(yè)當月交納增值稅50萬元,銷售應稅消費品交納消費稅20萬元,經(jīng)營用房屋交納房產(chǎn)稅10萬元。該企業(yè)適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各項中,關于該企業(yè)12月份應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相關會計科目處理正確的有()。(2019年)請問:房產(chǎn)稅是不是要放稅金及附加,答案里沒有10萬

84784996| 提問時間:2020 08/1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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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房產(chǎn)稅是要放稅金及附加
2020 08/18 08:23
84784996
2020 08/18 08:29
答案是: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50+20)×7%=4.9(萬元),選項C錯誤;應交教育費附加=(50+20)×3%=2.1(萬元),選項B正確;企業(y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需要計入稅金及附加,所以因為本月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而計入稅金及附加的金額為4.9+2.1=7(萬元),選項A正確,選項D錯誤。
84784996
2020 08/18 08:30
為什么沒有算上10萬的房產(chǎn)稅
bamboo老師
2020 08/18 08:32
這里是算城建稅跟附加稅應該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額 不是算總的稅金及附加的金額 城建稅跟附加稅的計稅依據(jù)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跟消費稅 沒有房產(chǎn)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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