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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今年補發(fā)去年的工資35000(去年已經(jīng)按月申報個稅工資,但是未發(fā)放),托到今年補發(fā),請問,若不算社保公積金等,假設一年一共不超6萬就不用交稅,請問,8月份補發(fā)去年欠的,是應該按照去年的一年不超過6萬?還是今年到年底累計也不能超過6萬? 這補發(fā)去年的,是以去年6萬為準,還是以今年到年底一共不超過6萬為準呢?

84784997| 提問時間:2020 08/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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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以去年的為準,是去年的工資,去年計提了
2020 08/12 18:13
84784997
2020 08/12 19:16
老師, 1.本月補發(fā)去年的,只要合計不超出去年的標準就不用交稅是吧? 2.本月補發(fā)去年的,不算在今年的標準里,是吧?老師,我這樣理解對嗎?
樸老師
2020 08/12 19:39
1.是的 2.是的,補申報去年的,如果稅局不同意就只能算今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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