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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清繳補(bǔ)稅金額是200多不夠四百,可以享受免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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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你好,國家稅務(wù)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以下簡稱“44號公告”)的規(guī)定居民個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補(bǔ)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無需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
2020 06/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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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09 15:40
個稅匯算清繳不是到6月30日截止,現(xiàn)在只能計算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的收入,這樣是不是也可以申請免稅申報
小葉老師
2020 06/09 16:03
匯算計算的是2019年當(dāng)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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