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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員工提供服務不是增值稅增稅范圍,這條和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員工集體福利視同銷售,這個視同銷售也是屬于應繳增值稅范圍,難道是提供服務就不屬于視同銷售就不屬于應繳增值稅范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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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屬于非經(jīng)營活動,不在增值稅征稅范圍內(nèi),無須申報繳納增值稅。
2020 06/0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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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員工提供服務不是增值稅增稅范圍,這條和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員工集體福利視同銷售,這個視同銷售也是屬于應繳增值稅范圍,難道是提供服務就不屬于視同銷售就不屬于應繳增值稅范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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