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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下 總公司支付了分公司的房租 然后代開的專票是總公司的 這個房租費用是可以計入總公司嗎 還有就是房租發(fā)票是2020.4月代開的 但是備注欄是19年9.10.11月3月租金 這個是可以在19年的匯算清繳稅前扣除嗎

84785039| 提問時間:2020 05/1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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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計入總公司,分公司要稅前扣除的話要總公司給分公司開發(fā)票
2020 05/19 16:52
84785039
2020 05/19 16:56
老師 那今年4月取的的19年9.10.11月房租費發(fā)票是可以抵扣在19年吧
樸老師
2020 05/19 17:03
可以的,可以抵扣在19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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