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土地使用權交換的情況為什么是由多交付的一方繳納契稅,契稅不是由承受方(接受方)來交嗎,既然這樣少交付的一方就是接受了多交付的一方多的部分,那就是少交付的一方來承擔契稅呀!

84785014| 提問時間:2020 05/13 13:1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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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多拿錢購買,多的部分繳納
2020 05/13 13:28
84785014
2020 05/13 20:50
我知道是多的部分繳納,我問的是為什么由少交付的一方去繳納
84785014
2020 05/13 20:51
我知道是多的部分繳納,我問的是為什么不是由少交付的一方去繳納
暖暖老師
2020 05/13 21:23
少交付你需要補款,比如我的房100萬,你的60萬 我們交換,你需要補給我40萬,你去辦理不動產登記是按照價值100萬繳納契稅
84785014
2020 05/13 21:33
1、不是應該以價格差額40萬交契稅嗎,怎么是按100萬來交契稅 2、還需要補款嗎,如果需要補款不就又相當于交換價格相等,既然相等,那就是免征契稅?
暖暖老師
2020 05/13 21:34
不是的,你再好好看看這個考點,找?guī)讉€題目做做,不要憑你的理解,
84785014
2020 05/13 21:35
契稅確實是按照價格差額來交呀,教材是這么說的,不是按照100萬
84785014
2020 05/13 21:36
老師還是沒能解答我的疑問,不過還是謝謝您
暖暖老師
2020 05/13 21:49
確實是按照差額繳納題目中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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