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幫忙把這個題目的思路說一下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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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本題中,甲方與丙方在協(xié)議中明確甲方給丙方使用車輛,并以300萬元保證金作為車輛使用費,這符合在約定時間內(nèi)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chǎn)轉(zhuǎn)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quán)不變更的業(yè)務活動,因此,按照有形動產(chǎn)經(jīng)營性租賃征稅。題中明確指出甲方是從事貨物生產(chǎn)與銷售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的進項稅已抵扣,應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并且題目中年份是2015年,因此適用增值稅稅率17%。銷項稅額=3000000÷1.17×17%=435897.44(元)。 估,正確的分錄為:借:其他應付款——丙方 3 000 0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2 564 102.56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435 897.44。
2020 05/1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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