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注銷,法人資格格就不存在了,之前所欠的債務也就沒辦法向法人所要回,只能向投資的股東去要,是這樣嗎?而且是承擔所成立時的份額,追回債務是任意一個股東都可以?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0 05/0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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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經濟師,審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
公司注銷的話,你們應該在注銷的時候,提出追究債務的權利呀。。。 等公司解散了,再追究,這個的話,如果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你們當時不知道注銷,還有對方刻意隱瞞等,是不能追究責任的呀
2020 05/06 08:15
84784971
2020 05/06 08:36
上面說的是,對方公司注銷前已經提出了
許老師
2020 05/06 08:41
這樣的話,他們如果每個股東,都滿足了實繳資本的要求。這樣的話,只能用公司財產,去清償了。 如果有股東,沒有達到實繳要求(比如認繳100萬元,實繳只有20萬元)。是可以要求,這樣的股東個人,承擔為繳足部分的責任的
84784971
2020 05/06 08:45
好的,謝謝老師
許老師
2020 05/06 08:46
不客氣。如果對回答滿意,請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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