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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APP匯算清繳時只查看到2018年的全年一次性獎在2019年2月發(fā)放,那么2019年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0年1月發(fā)放不會和這次匯算清繳一起匯算,難道2019年年終獎要等到2021年才匯算清繳?

84785023| 提問時間:2020 05/0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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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系統(tǒng)里面只能識別出你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不能識別出具體是哪一年的哇。你2019年發(fā)2018年的,他不能識別出來,默認你就是當(dāng)年2019年的一次性獎金。所以這個是和實際發(fā)放時間有關(guān)的。2019年的獎金在2020年發(fā)放,只有對2020年匯算清繳時才識別。
2020 05/0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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