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科大機械廠是紅星機械廠的產品銷售客戶,兩者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至目前,科大機械廠共欠紅星機械廠2000萬元??拼髾C械廠由于經營不善,正面臨破產。雙方擬訂了合同:科大機械廠以廠房、辦公樓及廠房、辦公樓占用的土地使用權(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作價1800萬元(不含稅),另外200萬元以現(xiàn)金償付??拼髾C械廠的廠房及土地使用權的購入原值為500萬元,辦公樓及土地使用權的購入原值為400萬元。請計算紅星機械廠應繳增值稅稅額,并提出稅收籌劃建議。

84785001| 提問時間:2020 04/09 14:4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張樂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
1、涉及的科大機械廠以廠房,辦公樓及廠房,辦公樓占用的土地使用權都是科大機械廠賣給紅星機械廠的,作為所有權受讓方,紅星機械廠不用交增值稅,取得的專用發(fā)票還可以抵扣本期進項稅額。 2、如何是想要計算科大機械廠應繳納多少增值稅的話, 根據(jù)財稅〔2016〕36號文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即,應交增值稅=(1800-500-400)*5%=900*5%=45萬元。 3、稅務籌劃建議: 可以采取企業(yè)重組的方式,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的規(guī)定,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建議紅星機械廠對科大機械廠進行重組,全盤接收,可不征收增值稅。
2020 04/09 15:21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