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4. 甲企業(yè)委托乙企業(yè)加工材料一批(屬于應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7 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將直接用于銷售(售價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雙方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y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則該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賬價值是(?。┰?。 老師請問下這里委托加工物資入賬成本是不是等于組合計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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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收回直接銷售,那么消費稅也計入成本,這個入賬價值就是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
2020 03/30 10:30
宇飛老師
2020 03/30 10:31
入賬價值應該是(20000+7000)/(1-1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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