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單位向個人借款,到期后償還了本金和利息,都是從公司的對公賬戶打款的。那么如果個人不去稅務代開發(fā)票給公司,公司直接做支付利息費用,但是以后匯算清繳工作的時候把該利息調(diào)整。這樣可以嗎?對于公司還有個人來說有沒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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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是的 到時要匯算調(diào)整的; 個人來說的話 沒繳納稅費 到時會影響他的信用等 ; 公司來說沒有代扣代繳 到時查到會有1倍-3倍之間的罰款
2020 03/11 14:31
84784981
2020 03/11 14:44
因為是對公打款的時候備注過利息兩個字,那么如果隔了兩個月了再讓她們還回到公司賬上,這樣平掉可不可以?
meizi老師
2020 03/11 14:48
你好 你既然是借款 應該是要有發(fā)票 因為你要做賬的
84784981
2020 03/11 14:50
我是說如果把利息讓他們個人再還回到公司賬上,這樣可不可以不開票把賬平了
meizi老師
2020 03/11 14:56
你好 利息怎么會退回來。 除非你們業(yè)務取消了 可以 那你們最終是不支付利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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