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3月銷售一批貨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開,對方沒有認證抵扣,由于產品質量問題,2020年2月產品退回,發(fā)票退回,想問一下這種情況,跨年度發(fā)生銷售退回分錄應該怎么做?所得稅應該怎么處理?因為發(fā)票當時開的是16%的稅率,如果2020年再賣出這批產品,稅率應該開16還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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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這個的話,是發(fā)生在稅率改革前的經濟業(yè)務。
所以,退貨的話,也是適用16%的稅率哦
2020 02/27 09:15
84784960
2020 02/27 09:23
那所得稅應該怎么處理,
84784960
2020 02/27 09:23
退回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許老師
2020 02/27 09:27
這個的話,做反向分錄,就可以啦。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84784960
2020 02/27 09:28
跨年了也不需要做特殊處理嗎
許老師
2020 02/27 09:34
如果你們2019年年報已經報出的話,直接這樣處理,就可以啦
84784960
2020 02/27 09:36
年報還沒有報
許老師
2020 02/27 09:43
沒有報的話,如果你們適用的是企業(yè)會計準則,而不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話。
就要將損益類科目,換成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處理了
并且涉及利潤分配等問題
84784960
2020 02/27 09:46
老師能具體說一下會計分錄怎么做嗎?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不知道具體應該怎么做
許老師
2020 02/27 09:51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應交稅費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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