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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物押金,逾期的應怎樣算,未逾期的應怎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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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沒收逾期未退的包裝物押金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包裝物押金
貸:營業(yè)外收入(扣除應繳稅金后的凈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包裝應繳消費稅貨物的)
注:應交增值稅=【押金/(1+包裝貨物的增值稅率)】*包裝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率
應交消費稅=【押金/(1+包裝貨物的增值稅率)】*包裝貨物適用的消費稅率
2020 02/18 09:19
樸老師
2020 02/19 09:23
包裝物押金處理情況如下:
(1)銷售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如果單獨記賬核算,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出租出借包裝物而收取的押金,無論包裝物周轉使用期限長短,超過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還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
(2)因逾期(1年為限)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征稅。征稅時注意兩點:一是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換算成不含稅價再并入銷售額;二是征稅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稅率。
(3)酒類產品:啤酒、黃酒按是否逾期處理,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銷售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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