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如外購贈送單位:借:銷銷售113 貸:庫存商品100 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銷項)113 所得稅匯算時:收入調(diào)增100,成本調(diào)減100,這樣其實利潤沒變,即調(diào)前與調(diào)后利潤是一樣的,只是必須要填入視同銷售的表格,理解正確嗎? 2、如外購如果贈送給客戶屬自然人即人上,除上屬處理外,另外贈送當月還要按偶然所得代扣個人所得稅,這樣理解是否正確,贈送個人比贈送單位多付出的即代扣的個人所得稅(一般贈送的客戶不會給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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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第一個問題,收入調(diào)整成本也是調(diào)整,而不是調(diào)減,利潤沒有變化,理解是正確的。
2020 01/03 21:39
陳詩晗老師
2020 01/03 21:40
你好,同學,對于贈送即便是送給個人的贈送,除了這個個人有直接的撫養(yǎng)義務(wù),或是近親屬,其他的個人里贈送也是要視同銷售繳納個稅的。
84784961
2020 01/03 22:22
我是想問,外購贈送個人要交稅,而贈送單位就沒有個稅,理解贈送個人比贈送給單位要多支付個稅款,理解是否正確?
陳詩晗老師
2020 01/03 22:32
理解是對的,因為單位的話他不存在個人所得稅,它講的是企業(yè)所得稅,個人的話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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