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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從公司6月份借款,到次年2月份才歸還,這樣跨年會被認(rèn)為當(dāng)分紅嗎

84784960| 提問時間:2019 12/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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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這個有可能,要是不是用于公司,這個是年底需要還,不是滾動一年,
2019 12/26 15:01
maize老師
2019 12/26 15:02
二、關(guān)于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 納稅年度內(nèi)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yè)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maize老師
2019 12/26 15:03
這個指的是納稅年度,那就是12.31號之前,你還再借款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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