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18年當時有計提了年終獎的,然后如果19年沒有發(fā)放,就一直掛著應付職工薪酬,估計會等到20年再發(fā)吧,可是19年到時又有計提了19年的年終獎,到時20年發(fā)放18年和19年的是不是只能合并在一起只享受一次年終獎優(yōu)惠呢

84784955| 提問時間:2019 12/1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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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您這種情況是只能合并在一起只享受一次年終獎優(yōu)惠。
2019 12/10 17:31
84784955
2019 12/10 17:35
如果18年的年終獎不發(fā)放了,一直掛的應付職工薪酬怎么處理呢
曉宇老師
2019 12/10 17:38
您好,那就需要做沖回分錄。
84784955
2019 12/10 17:41
18年計提入了管理費用,再19年還能沖回嗎
曉宇老師
2019 12/10 17:46
可以,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4784955
2019 12/10 17:51
我們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可以用這個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嗎,用了這個不是麻煩嗎
曉宇老師
2019 12/10 18:23
您好,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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