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12月發(fā)放了19年年終獎,2020年1月份可以不申報,放在2020年2月份申報嗎?因?yàn)?9年2月份申報過18年年終獎了,一個納稅年度只能申報一次年終獎是嗎?

84785033| 提問時間:2020 01/06 08:3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曉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xué),應(yīng)該在1月份申報12月份所屬期時進(jìn)行申報,一個納稅年度只能申報一次年終獎,如果您19年申報過了,您可以將其放入綜合所得。
2020 01/06 08:40
84785033
2020 01/06 10:17
但是其中一個員工是按照一次性獎金申報個調(diào)稅的,也就是他1月份沒法申報,那可以放2月份申報嗎?
曉宇老師
2020 01/06 10:34
同學(xué)如果您放在2月份申報那么和您賬上就對不上了,屬于延期申報,如果該員工適用過全年一次性獎金,那就應(yīng)該并入綜合所得。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免費(fèi)資料

      下載APP快速提問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fèi)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