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新公司,7月成立,咨詢服務(wù)業(yè),符合加計抵減10%政策,10月填寫了加計抵減聲明,報10月稅的時候是可以抵減7—10月還是只能抵減當(dāng)月呢?差旅費之前也沒進項抵扣,本月是可以抵扣7-10月累計的,還是只能抵扣當(dāng)月?

84784949| 提問時間:2019 11/07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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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7月開始就符合的話,可以加計抵扣7-10月的
2019 11/07 12:16
84784949
2019 11/07 12:17
差旅也可以累計抵扣嗎?
辜老師
2019 11/07 13:37
可以的,可以累計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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