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可以問一道題嗎? 收取包裝物收取的押金應該計入計稅銷售額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
不用的
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2019 09/28 13:10
蔣飛老師
2019 09/28 13:10
不用的
記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以后面回答為準)
84784977
2019 09/28 13:12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
①除酒類產(chǎn)品的包裝物押金,一年以內(nèi)且未超過企業(yè)規(guī)定期限,單獨核算者,不做銷售處理;
②除酒類產(chǎn)品的包裝物押金,一年以內(nèi)但超過企業(yè)規(guī)定期限,單獨核算者,做銷售處理;
③除酒類產(chǎn)品的包裝物押金,一年以上,一般做銷售處理
④酒類包裝物押金,收到就做銷售處理(黃酒、啤酒除外)。
84784977
2019 09/28 13:12
不是分了幾種情況嗎
蔣飛老師
2019 09/28 13:18
收取的時候會計上都是記入其他應付款的
蔣飛老師
2019 09/28 13:19
只是稅務上分以上幾種情況計算增值稅的
84784977
2019 09/28 13:24
嗯嗯,那老師這種情況:
2018年10月納稅人銷售一批貨物,收取價款116萬(含稅價),同時由于貨物用包裝物包裝,所以收取押金1萬元,約定三個月返還,那么2018年確認的包裝物押金是屬于應稅銷售額嗎
蔣飛老師
2019 09/28 13:25
你好!
不屬于的,記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84784977
2019 09/28 13:25
好的,謝謝老師
蔣飛老師
2019 09/28 13:40
不客氣,祝您學習進步,工作順利,麻煩給個五星評價,老師回答您的問題將會更加用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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